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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景凡脱了她的袜子,果然,她的脚趾头被磨破了一块皮。
因为这一年来,她坚持穿高跟鞋的缘故,脚趾头上有两处被磨得亮亮的。
这两年,林砚不知不觉间变了,稚气渐渐褪去。
眉眼长开了,水剪双眸,看着你时候水灵灵的。
当然,受到大环境的影响,现在她也不再穿帆布鞋了,踩着高跟鞋咚咚得,一开始走路不稳,现在都可以穿高跟鞋跑了。
路景凡拿过抽屉里的药膏,给她磨破皮的地方上了药膏。
女人对自己狠起来也是毫不心软的。
路景凡眼底有几分好奇,伸出手比较着,她的脚和他的掌心,这么一比,她的脚真的太小了。
“光长个子不长脚了。”
林砚缩回脚,脚趾头四下动了动。
“这是遗传,我妈妈——”
她顿了顿,“陈家妈妈的脚就很小。”
倚在沙发上,“所以我小时候跑步跑不快,每每只能达到及格线。”
路景凡轻笑,“自己不爱运动,好意思说脚小。”
这几年,就没有看她去锻炼过。
上次约好了去爬山,结果爬到一半,因为没力气,路景凡只好陪着她坐缆车上去,下山自然也是缆车。
林砚余光看了他一眼,知道他可能想到了爬山的事,“师兄,等我忙完这阵的事,我就和你一起锻炼身心。”
路景凡自然不信,“我爸妈过段时间要出国,蛋挞没人照顾。”
林砚眨眨眼,“这是?”
“我会将蛋挞接到我那里,正好这段时间,你也住我那里吧,恩,顺便每天带它去散散步。”
住他那里?这是要同居的节奏吗?
林砚小声嘀咕道,“我去你那不方便吧?”
然而她的心早已砰砰直跳,激动地要蹦起来。
路景凡有一套两居室,平时一个人住那。
去年过年,林砚就住他那里。
路景凡看到她嘴角藏不住的弧度,他歪过头,什么时候自己也这么别有用心了。
翟希一回到b市就给路景凡打了电话,约他晚上见面。
晚上,路景凡和林砚早早地去了火锅店。
两人坐下来没多久,翟希风尘仆仆的赶来,“嗨,景凡,林砚——”
她拿下口罩和墨镜,一张脸化着淡妆,让人眼睛一亮。
林砚差点没认出她,“翟希姐——”
“饿死我了,我们先点菜。”
翟希拿过菜单,选的全是肉。
林砚咋舌,“翟希姐,你是不是很久没有吃饭了?”
“上周去非洲拍了一套照片,回来就生病了,拍照前就开始控制饮食,我已经大半个月没有吃肉了。”
翟希瞅着她,“林砚,恭喜你了。”
说着从包里拿出一个精致的盒子。
林砚接过,打开一看,是一个钻石胸针,晶莹透亮。
“太贵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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