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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梦想是回到老家,写书。
……
对没错,你听的没错,我放弃了月入七千的工作,放弃了美女如云的夜店。
看够了挥金如土的土豪。
我要做北上广中那个下棋的人。
好了,咕噜噜叫的肚子告诉我。
当你想起你的梦想时,还是烧壶热水,先把你的泡面煮了吃了吧。
天乐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自己从来就不是一个有定性的人,不然也不会三年都在跑动跑西,像写书这么无聊无趣的事该怎么坚持呢?
“听说人往往在背水一战的时候,总能迸发出惊人的力量。
那就把自己逼进绝境好了。”
天乐在床上喃喃的说道。
将最后一笔钱打给在外打工的母亲,叶云将信用卡透支了一万,毅然决然的踏上了创作的旅途。
开始自己的坐家人生!
……
梦想固然很重要,但是温饱也要解决啊!
写书远远的没有叶云想的那么简单,甚至几个月连千元的薪水都没有。
难道又要回到那个地方?被人不当成人看待?
不,我不要再回去!
我要坚持。
天乐一手拿着面包,一手吃着泡面,这是他近两天来的第一顿,头发乱糟糟的。
嘴中像入了魔一样的念叨叨。
“这里,嗯,该这样,杀!
杀!
杀!”
“对,然后这样还击,主角升级!
好就这样”
天乐在构思他的小说,结果‘轰隆’的一声传来,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雨,晚秋可是很少下这么大的雨,雨势迅疾无比,空中电闪雷鸣。
‘咔擦’又是一声的炸雷,天乐家的灯都黑了一下,黑漆漆的屋子里就天乐一个人,吓的天乐一下子咬到了舌头。
口中一阵腥味传来,竟然是自己在慌乱之下把舌头都咬出血了。
“老天保佑啊,这鬼天气什么情况,不会有鬼魂找上我吧”
一阵寒意袭来,天乐不禁打了一个寒颤,急忙从怀中掏出了一把火红的桃木小剑。
这把剑是天乐的爸爸临终前送给他的,他一直戴在身上留作纪念。
把木剑含在口中,天乐絮絮叨叨的说道:“爸啊,你可要保佑我啊,咱们老赵家就我这么一个独苗,你还指望我明年去给你烧纸不了!”
……
上一次的一本书又被拒签了,天乐不禁开始怀疑自己在这方面是不是根本就全无天赋,为了能尽快签约,天乐赶稿子已经连续好几天都没有睡觉了。
精神处于极度薄弱的状态。
就在这时,“咚咚咚,咚咚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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