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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城门口一队身穿钢甲的士兵手持长矛巡逻,目光凶悍泛血光,只要有人有往里面冲的意图,他们就上前一□□死对方。
这些流浪来的流民。
命贱得很。
乱世里,人命如草芥。
龙傲天和唐逸的打扮整齐,剑阁的弟子服用雪山冰蚕蚕母吐丝所制,上有擅长炼器的阁中长老亲手所书的禁制发咒,广袖蓝边,阳光下流转如水光,看的四周的人眼热,唐逸背上背了一把玄剑,剑是发衣服时一块领取的,没怎么用过,不过他还是会几套基础剑法的。
拿来唬人倒是不错。
龙傲天嘻嘻哈哈上前,鬼祟拉过队长,队长正要发火,一看少年笑容火气顿时压下去不少,这世道这笑容倒是罕见了,人人心中藏着鬼魅,脸上也就带了阴暗,少年的笑容爽朗阳光,不见一丝阴暗,让人心头一暖。
又相信爱了。
龙傲天独有的气场,他若是搭配上圣光,也是能感化世人的。
轮qd男的真材实料龙傲天当属第一。
他将百夫长拉到一边,从袖子里掏出个褐色小坛子,上用红泥封口,以指甲撬开一点红泥,一丝酒香溢出,队长一惊,连忙拿手捂住,眼睛四下扫射一番,低声道:“这酒从哪儿来的?”
龙傲天道:“我二人出身武林名门,想在此借宿一宿,若是愿意放我们进城,这酒就是你的。”
百夫长已有三月不见酒味儿,大旱后人都不够吃哪里有余粮酿酒?也就知州大人府上有酒。
想起前几日校尉的抱怨他心头一动,若是上进,只怕能升上一级,每月也能多发些粮饷,家里婆娘老子多活几日,说不定能熬过去。
他目光又在唐逸背后的剑上一掠而过,目光被刺的一痛。
剑气隔着剑鞘,有人窥视就会遭到反噬。
这样的人绝对是高手,乱世里,武林人士人人敬畏恐惧,灾民百姓反被视为刍狗。
何其不公?
两人进城,城中人多了不少,至少比他们经过的那些村庄里的人加起来都要多。
卖食物的铺子不见踪迹,多为胭脂水粉的摊子,摊主面黄肌瘦,脸色蜡黄双目无神,有气无力的叫卖,胭脂水粉干裂陈旧,来来往往的人脸色都是木然的神色,他们比城外的流民要幸运,可也是不幸的。
唐逸在一些地摊上找到他要的东西,花花草草叶子边沿已经开始枯萎,但中间的白色小花开的格外好看,娴静淡然,像一抹初白。
再漂亮又有什么用,在这个世道连一碗米都换不回来,唐逸见之心喜,卖花的是个小姑娘,脸色虽然憔悴,可五官秀丽,一双眼睛漆黑若繁星点点,始终闪烁着希望的光芒,瑕不掩瑜,她就是一颗包裹在尘土里的珍珠。
“大哥哥,你要买花吗?”
她满怀希望的问唐逸,这盆花要是能卖出去她娘就不用去做菜人了!
唐逸本就想买几盆花回去种在院子周围,撒点灵泉涨势估计很喜人,加上小姑娘也讨喜,他刚把银子掏出一角,小姑娘就连忙摆手:“大哥哥,我不要银子,你要是有吃的给我一点就好,只要一点点就好,我家里有两个弟弟都没吃饭呢。”
白衣少年晃悠过来,手里拿着从摊子上淘来的东西,婴儿巴掌大小的银铃,送给师傅当挂饰。
咳咳,他才没有恶趣味。
“小姑娘想吃什么呀?”
他蹲下身饶有兴趣的问。
以他自个儿的经历来看,这小姑娘应该是唐逸的桃花?唐逸也就大她两三岁,模样倒是周正,只可惜是三灵根,在剑阁那地儿最差的也是双灵根。
可惜啊可惜。
没办法弄死唐逸,唐逸就该死情缘!
师尊是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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