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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业背着箩筐笑呵呵进来,二哥跟在他身后,俩人把筐子放在院里,看着红砖盖好的新房,笑容满面,“丫头,这个礼拜再烧上五天,下礼拜你就能住进去了,那原本不是有个打算装杂物的房间吗,咱们不装杂物了,给你腾出来,收拾成你书房。”
到时候姑娘就能舒舒服服在里面看书写字,他以前是中专毕业,知道学习重要性,知道她在唐家过的日子后,他悔的肠子都青了,好在闺女自个奋发图强,他再打听下闺女能不能高考,这么一来,也就没后顾之忧了。
唐蜜不清楚李爸现在的思量,她胡乱点头,“那个,爸,我现在有点思路了,先去写会,晌午饭你就张罗吧”
看了那恶心人的玩意,她晌午是吃不下去饭的。
“成成!”
李林业听她说要去学习,神色一下子严肃起来,“你去忙,做好饭了我让你二哥喊你。”
唐蜜勉强笑了笑。
关上房门后,脑子混乱,躺在被窝里胡思乱想,又是那两具白花花的身体,又是叫苏苗的姑娘斩钉截铁说,要让钱国栋戴绿帽子的事。
想了半天,俏脸纠结,半晌过后她突然坐起来,敲了下脑袋,自言自语,“有毛病是吧?你又没做错事,干啥心虚?”
沉吟片刻后有了想法。
明个先问问钱嫂子,看她未来弟媳妇叫啥,长啥模样,要是真的是她下午见到的恶心玩意,自个豁出脸面也得跟嫂子说一声,如果要是不是的话,那对露水鸳鸯,自个不沾染就行了。
她心灵挺强大,自我安慰一番后,毫无负担的去写自个下半篇文章了。
因为主编说反响挺好,说她可以增加篇幅,她又新加了俩人物,框架一下子大了起来,原先八千字肯定是不行,索性就分成了上中下三个部分,总字数两万。
写文章真的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先前困扰她的,让她为难的人跟事,在剧情展开后,完全被她抛在了脑后。
唐晚这么一写就到了下午,看着信纸上一个个蝇头小楷,她得意的笑了,小心的把李爸先前用过的钢笔收好,她仔细看着里面有没有错别字。
“唐蜜!”
刚检查完,还没来得及放信封里呢,钱嫂子熟悉的声音飘来。
唐蜜赶紧把东西收好,给她开了门,钱美芹穿着大厚棉袄,双手插在袖筒里,脸上神神秘秘的。
“怎么了?”
唐蜜见她模样神秘,不由自主跟着压低了声音。
钱美芹把门关好,麻溜的脱了她那个黑袄大衣,唐蜜不解的眼神在看见她怀里露出的东西,又惊又喜!
“你从哪弄来的猪蹄啊?”
她怀里裹的严严实实的东西,不是猪蹄跟猪大腿又是啥!
钱美芹得意笑笑,“你满仓哥去山上一趟,本来是想套俩小雀儿给我公婆补补身子,可他运气好,见了一个半大的野猪,估计入冬野猪也找不到吃的,他用几个胡萝卜引着,倒是把猪给弄到陷阱里了!”
唐蜜心思通透,一点就通,嫂子跟满仓哥肯定私下把野猪昧下来了,要不也不会大晚上的裹着这么厚,偷摸摸的过来。
公社有规定,社员要是在山上猎下野物,那是属于集体全部社员的,都得必须交到公社里才行。
不过,因为发现者有功劳,可以拿一头猪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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