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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我这酒量姑娘还不知道吗?这点酒小意思。”
林国平端着酒杯,跟几人碰杯,“来,我敬你们一杯,你们都是能人,短短的一个多月,这生意就做到这程度,了不起。”
这是真心话,小生意赚大钱不是白说的。
“哈哈,哥你也不错啊,都要出国了,这出国可是赚大钱的,我们不能比。
咱老林家这回可就起来了,看林建华那小瘪三这回还敢得瑟不。”
林国祥顿了顿,接着道:“张小翠虽然损人不利己,可咱们不管咋说,能有今天,还多亏了她那把火。”
他这样讲,就是把那件事放下了。
大家心里松了口气。
别看这些日子他干劲十足的,可没人的时候,精神总是恍惚的,这让林桂秀很担心。
“就是,咱们也算是因祸得福了,以后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咱们兄弟一起加油!”
林国平给弟弟倒了杯酒,端着酒杯豪情满志。
林想知道,老爸是喝到兴奋处了。
“大哥,你要出国倒包,是不是自己扛包呀,你这腿能行吗?”
林桂秀心细,问起了林想一直担心的问题。
“没事,我这腿你们还不知道呀,不走快了不跑,啥事没有。
而且,这段时间我觉得比以前更好了,前几天下雨也没试着疼。”
林国平说这话还真不是吹的,这腿确实比前强多了,就是快步几步也不会给人颠跛的感觉。
“真的?”
林桂秀和林想同时发出惊喜的声音,林想拍掌笑道:“那可真是太好了。
要我说,山里和镇上不是咱们家的福地,看看,离开那是不是都好了?”
林想是故意这样讲的,无论是前生还是今世,她对那地方没有什么感觉。
可能是她薄情,也可能是她离家太久,她没有别人对故乡的那种热爱的感觉。
相比老家,她更喜欢开阳。
有山、有水,中等城市,交通方便,空气也不错,生活质量好。
大家的表情有些复杂。
对于林国平来说,上一世他认为哪都不如家好。
不是有句老话,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可那也是让他伤心的地方,重活一世,他的心思也变了,不管在哪,只要有家人,那就是家。
林国祥年轻,对于家的感重不多,在哪都无所谓。
林桂秀也早早嫁出来了,镇上难她的感受,只是因为那里有爹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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