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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财!”
突然的一声叫唤,让来财有点条件反射地应道:“小的在!”
“明日一早,我们就去汴梁城。”
张正书淡淡地说道。
“啊?”
来财还没反应过来,张正书已经走远了。
“小官人,去汴梁城看‘乞巧’吗?”
来财好似很惊喜一样,屁颠屁颠地跟了上去,心中喜滋滋地想着:“说不定,小官人会买几个‘磨喝乐’,便是‘水上浮’、‘花瓜’、‘谷板’、‘种生’、‘果食’也好啊……”
来财到底还是个小屁孩,对这种小玩意极是喜爱。
然而,张正书却在想,明日怎么去约曾小娘子出来呢?要知道,这时候可没有什么电话网络的,约人还得懂路子,不然是约不到人的。
哪怕是递书信,也得找着人才行。
要知道,上次张正书写信给曾瑾菡,也是用鹅毛笔写的——他的毛笔字实在拿不出手啊!
当夜,便挑灯夜战,张正书用后世的情话,写满了一大张宣纸,然后塞入信封中,郑重地写上了“曾小娘子亲启”
,然后才心下安定,沉沉在床上睡去。
翌日,张正书起了个大早。
没办法,心中挂念着人,自然就睡不沉了。
“小官人,怎生这般早,我都还没睁开眼哩……”
来财也是无语,刚刚鸡鸣,张正书就起身了,平日他不是要睡到辰时三刻的吗?连带来财都习惯了迟些起身,此刻哈欠连连,睡眼朦胧,端着面汤和漱口水,差点没一个踉跄倒地。
好在他稳住了身形,才总算没把水倾倒在地。
饶是如此,也还是洒了一点水在地上。
“等等,你去一趟曾家。”
张正书一边洗漱,一边吩咐来财说道。
“小官人,又是去送书信么?”
来财一时间也没了睡意,笑嘻嘻地对着张正书说道。
“就你多事!”
张正书被揭穿了,也难免老脸一红。
好在,他这种事也做得多了。
自初中起,他就开始写情书了,深谙此道。
其实,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虽然此刻宋人还算风气开放,可女子的矜持是与生俱来的。
而且,这么露骨的情书,想必也是宋朝第一遭。
张正书不知道曾瑾菡会不会受得了,不过肯定能讨她的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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