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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一周得往剑桥跑两三次。
他竟然在衬衣上面打了小领结,我凑过去吸吸鼻子:“香水。”
“我和加西亚先生去湖边兜风了。”
他说:“他说郊外的空气更有益思考。”
我第一反应是当初破译代号s的时候安得蒙怎么不带我去兜风。
林顿理直气壮:“他说他喜欢我思考问题的方式,十分独特。”
我提醒他:“那是我思考问题的方式。”
他颇为奇怪的看了我一眼:“可是艾伦,你邋里邋遢的,加西亚先生不可能喜欢你,不是吗?”
想当年我也是康河边上风流倜傥一帅哥,什么女人没追过?后来栽在安得蒙身上,接触密码,一路走到现在,胡子一周都没刮过了。
阿诺德从来没有评价过我的外貌,但是埃德加开始说我走在街上有成年男子的美感。
我很不服气:“你的加西亚先生还真喜欢过我。
我们谈过一年恋爱。”
林顿的脸一下子白了:“不可能,那可是是加西亚先生!
你以为是谁?——他说他喜欢我。”
“那是喜欢你的思考方式——”
我指出:“而且那其实是我的思考方式。”
我像埃德加当初提醒我一样提醒了林顿,说同性恋是犯法的,还加了一句:“他也就是长得好看而已。”
林顿不信,他去问了安得蒙。
安得蒙那个变态竟然一点掩饰都没有,点点头说:“是啊,我和艾伦过去有一年的情侣关系。”
他安慰林顿:“现在已经没有关系了。”
然后他还让林顿转告我:“跟艾伦说,他当时也只是样子勉强过得去而已。”
我想对安得蒙比中指,但是苦于见不到人。
安得蒙那句“当时也只是”
,表明虽然我当初英俊迷人,现在连外表都没有了。
自从帮助林顿破译密码以来,我和埃德加的见面次数就很少了。
我大多数时间呆在数学俱乐部的活动室里,而他写生需要室外明亮的光线。
安得蒙让林顿向我转告“当时他也只是样子勉强过得去而已”
的第二天,埃德加冲进活动室,抓起我的笔记本扔到窗外。
“我在写论文!”
我抓住他的领子。
“去他妈的论文。”
这个封面上写着“数学群论简析”
的笔记本上面有我最近三个月所有的解密思路。
当我冲下楼把摔草坪上的笔记本捡起来心痛的拍了又拍时,埃德加抱着手臂站在旁边看着:“谁写论文写成你这种鬼样子!
一星期没出过门,再写就成木乃伊了。”
埃德加在我印象中一直温和拘谨,还有点小古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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