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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骨头吗?怎么吃?”
河以为周季故意拿了不能吃的给他。
“上面不是有肉吗?”
凭小部落现在的石刀,他们分离骨头和肉块的时候,完全不能分干净,他们又没有啃骨头的习惯,所以骨头上的肉就被浪费掉了。
河第一个尝试啃骨头上的肉,小部落其他人都看好了他,周季是有信心的,这是大骨熬出来的汤,还没开始吃,众人就已经被它的香味吸引,所以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
周季把带肉的骨头分给其他人,留下一锅肉汤,这锅汤才是精髓,但周季很遗憾的发现,没有碗!
做陶器的时候,竟然忘记还要做碗。
还好,还能找到暂时替代碗的东西。
这些天,因为要存水,所以周季摘了不少大白果,将大白果劈开,用它的壳可以将就用一用。
有了暂时的碗,周季让小部落里的人尝到了大骨汤的味道,没有人说不好吃的,毕竟这用陶锅做出来的东西,加上她精心制作的灶台,做出来的食物没有任何烟味,虽说调味料只放了盐,但材料实在、骨香浓郁。
想到调味料,周季想到地里的那排葱了。
葱这种东西,只要留下根在土中,它会一次又一次的长出葱叶。
在汤上撒点葱花,大概会更好吃。
“季,你这个东西能做骨头,是不是也可以做肉?”
大地手上拿着骨头问她。
周季正喝汤呢,这用大白果壳盛的一碗汤,吃的她感慨万分。
这时听到大地的话,回到:“是啊。”
要是有酱油和糖,她还能做一锅红烧肉。
周季在穿越之前,她的厨艺在她妈眼里,是在会做饭的阶段,对,会做饭的阶段,就是把米和水放进电饭煲,煮熟的阶段。
但实际上,周季的厨艺,远比她妈想象的厉害。
尤其对她自己喜欢吃的菜,钻研的不要太深。
她假日独自在家才会做菜,当然她并不会自己吃完,也会留给父母,只不过她会说这些菜是堂哥端来的。
这样说,比较方便。
首先堂哥经常端菜过来,其次父母难得见到堂哥,最重要的,周季如果会做菜,那么家里往后的饭都得由她做了。
而她是一个极懒的人,别说做饭了,有时候连吃饭都不高兴。
周季现在想来,这些年,还真是过的荒唐。
想到过往乱七八糟的时候,周季无奈哀叹,难道就是因为她太懒,所以才会被弄到这个世界?
“放在锅里煮的话,稍微把肉切小些。”
周季明知,水煮出来的肉,并不会好吃到哪里去,但条件有限。
如果有个铁锅,她有辣椒有大蒜,分分钟能做个回锅肉,如果有菜刀,把肉切碎,也能弄个水煮肉丸。
周季往陶锅里加水的时候,脑中还在不断的想,做肉丸,得用淀粉,淀粉就是番薯做的,他们有番薯,等于就有了淀粉,唉——离水煮肉丸,就差一把菜刀。
一个陶锅,远不能供应十几个人的晚饭,所以之前的烹饪方法,也不能丢。
周季琢磨着明天再做这样一个灶台出来,而大地他们,正在为剩下的猪肉操心。
“放一晚上不要紧,日出就要坏了。”
大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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