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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后。
眠从医庐里不急不缓地走出来,门口不停绕圈、正急得金毛乱翘的喀琉斯立刻迎了上去,拉着眠的袍袖“娇嗔”
道:“小眠,走啦,走啦!
你说过会陪我去忒弥西蒙大集的,居然现在才出医庐!
人家等得心都焦了!”
说着还极其脱线地扭了扭“狮躯”
,其无耻无下限的程度简直令过往兽人不忍直视。
“好了,别这样,出发的时间还没到呢。”
眠淡定地摸了摸喀琉斯适时低下来的头,就像摸一只大型金毛犬,顺手之极。
被抚摸狗狗的动作满足了,喀琉斯边往前走,边欢乐地团团转。
“眠,你都不兴奋吗?忒弥西蒙大集哦,三年才举行一次的盛会,前几次你都没去,还没见识过吧?自从你来了这里,都不出部落的,一定很闷很无聊……现在芙萝说你的身体已经养得差不多了,我以后可以常常带你出去玩了!”
此时正是雨季,日晒充足,水量充沛,森林里草木繁茂,猎物多且肥美。
也正是现在这个时候,兽人们才有闲暇和精力举办部落间的集会。
像忒弥西蒙大集这样集以物易物、切磋比赛、追求伴侣、娱乐休闲于一体的大型活动,更是三年才举行一次。
“我不会无聊也不会很闷啊,”
眠笑着拒绝,及肩的夜色发丝随风拂动,可爱中透出一抹魅惑人心的神秘。
他的个头虽然长了不少,但身量未足,身形看起来还是十分纤细脆弱,仿佛一触即会消失,“我身体不太好,不能劳神,也不太喜欢热闹,平时跟着芙萝爹爹学些医术已经很累了。”
况且之前直觉一直告诉他,自己的身体状态诡异,最好是多睡少劳,不惹麻烦。
所以九年不出部落,倒是他自己的主意。
“可是你就要成年了诶,明年就十六岁了,不能再这样‘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巫医书’了……”
喀琉斯暗暗咬牙,心想你这么不开窍,我什么时候才能追到手呢?他显然忘记了,他的心上人已经或婉转暗示或斩钉截铁地拒绝过他好多回。
喀琉斯固执地认为,眠只是还没开窍而已。
“嗯?这句话是谁说的?”
很熟悉的感觉呢,眠沉吟微笑,想到了一个人,一个可能与自己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人。
是的,人,不是雌性兽人,而是纯血的人类。
从祭师珍藏的典籍里,眠才了解到,原来兽人的先祖之一就是纯血的男性人族,而他们区别于雌性兽人的地方,居然是超强的繁衍能力。
不知道一直担心无法为阿蒙斯孕育后代的那个人如果了解到这些,会是如愿以偿的欣喜呢?还是无从想象的恐慌呢?想想都有趣啊,眠恶趣味地想着。
“是晓恩说的啊。
眠,你学会了那些祭师才用掌握的……我知道,你说那叫‘兽人文字’——不会是想要当祭师吧?不要啊,否则我什么时候才可以娶到你啊……”
喀琉斯哀嚎道。
“我学兽人文字只是为了看医书而已,不会当祭师的。”
因为我有预感,自己不会在一个地方长久停留,而且,变化就要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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