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阅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1章 番外 傲景岚卓(第1页)

米塔大婶家的傲景,从小到大,在村子里都是很出名的。

因为他是村子里长得最招人喜欢的孩子。

虽然米塔大婶家的赤赢,是草原上公认的草原第一美男子,但是少年和男孩子之间,是无法对比的,差了四岁的了年龄,让两个绝美的少年避免了被拿来相互比较。

不过,傲景也有吃亏的地方,因为赤赢成年时,他还是个孩子,所以当赤赢摘得了草原第一美男子名号时,他还是个孩子。

当他长大是,赤赢已经稳坐了草原第一美男子,没有人提及来换掉他了。

所以,傲景就这样与草原第一美男子失之交臂。

不过,傲景是个不看脸的,他一向佩服自己的四哥,尤其是佩服四哥赤赢的“打遍天下无敌手”

,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为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大侠。

所以,他从小就勤练武艺,整天的挥汗洒血,练武极为刻苦,从不喊疼不喊累。

傲景在家里的身份有些特殊,他是既与耶华他们三兄弟有血缘关系,又与赤赢有血缘关系的孩子。

因为米塔大婶的偏心,所以傲景在她面前,永远都排在了耶华他们三个兄弟之后。

而格桑大叔为了顾及赤赢,格外的偏心赤赢,就这样傲景在阿爸格桑面前,也不吃香。

就这么长大的孩子,反而养出了嘻嘻哈哈成天爱笑的样子,不仅成了家里的开心果,也成了村子里最招人喜欢的小孩子。

村子里面的人一提到傲景,都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他啊,是格桑和米塔的儿子,长得小模样可标致了,俊俏极了,老招人喜欢了。

也不知道格桑和米塔是怎么生出了这么个可爱的孩子的,我恨不得抱回家里来养。”

所以,人生前十三年,傲景虽然是爹不疼娘不爱,但是倒是不缺夸赞,整日无忧无虑,一心一意的想要练好武艺闯江湖。

如果说,傲景的一生,是什么时候开始初尝愁滋味,用傲景的话说:“那是一个阳光倾洒的清晨……”

那是遇到了岚卓的那个清晨,那个他们都只有十三岁的清晨。

傲景一向习惯早起练武,有时候他并不会跟着耶华他们去常去的山坡,而是愿意跑到村后较远的草场去。

因为他一直觉得那一边的青草味更加浓郁,夹杂着泥土的方向。

傲景的鞭法一向耍的好,但是挎刀一直不顺手。

十三岁的小少年,还在长个子中,一把要赶上他高的大挎刀,他耍成这样,在同龄人中,已经是相当不错的。

但是,以赤赢为目标的傲景却说什么也不服输,除了每天固定耍鞭法时,练刀练的更勤快。

那天,他依旧在老地方练刀,忽然感觉身后的草丛里,有东西靠近。

他屏住呼吸,静等身后的东西靠近。

可是,那东西似乎被惊住了,愣愣的停在原地,并未靠近。

傲景回身,看见草丛里似乎藏了什么,笑着道:“你自己送上门的,我一定要抓住你!”

他迅速的抽出了一把匕首,利刃飞出,直朝那东西飞了过去。

忽然,远处传来一声悦耳的呼唤声:“不要,住手!”

可是,匕首已经脱手,傲景想要收手已经来不及了。

但是他单手抵地,直接朝着匕首飞奔的方向扑了过去,追上时,赤手空拳的朝着匕首尾端用力一推。

结果,他摔在了地上,但是匕首因为他的干扰,落到了原目标的右侧。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军医弃妃

军医弃妃

PS本书简介在书页,您可以到书页查看...

魔仙罪

魔仙罪

仙魔有罪!一罪懒惰享用灵气,懒于世外。二罪贪婪一直将灵气资源占为己有。三罪傲慢自序天命天道,仰望一切。四罪嫉妒妄图剥夺人类之情。五罪暴怒将人类视为蝼蚁,更是在个人恩怨之间,举手投足生灵涂炭。六罪贪食灵子的摄取不知节制。七罪色欲炉鼎之法,惨绝人寰,已然天怒人怨。特别注明本书为科幻题材,仙魔设定为背景。当仙魔堕入凡尘,当人类称霸宇宙,一场革命开始了(新人新书,求支持求推荐,喜欢的朋友们劳烦各位点击一下收藏按钮,谢谢。)...

虫临暗黑

虫临暗黑

老猫新书奥泽大世界已发布,讲述一个奇特世界的奇特冒险故事。敬请各位书友大驾光临谢谢...

花都透视小医仙

花都透视小医仙

神秘男人重回花都,一手医术冠绝天下,身怀超强医术,携有透视异能,一路嚣张,强势崛起!且看修真归来之后,宋一凡与总裁校花,御姐萝莉,娇媚女星会发生怎样的故事,称霸王者巅峰!会透视,会医术,会毒术,会一切!...

从蛮荒走出的强者

从蛮荒走出的强者

柳毅苦修十年,没等到名门大派收他为徒,却等来了魔道修士灭了全族!身负血海深仇,机缘巧合得到上古绝世羽书,仙术盖世,神通无敌。从此走上了强者之路,是否能够,睥睨诸天万界只手遮天逆转苍穹?...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