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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混毒(第2页)

一盏茶的功夫后,一身干练捕服的陈霄出得门来,在接过一名捕快递过来的金纹刀后,便被安排到距离邬魁所在房间的房门较近的位置上隐藏起来,等待行凶之人入瓮。

这一等便是整整一夜,其间一点风吹草动都没有。

这让紧张了一夜的陈霄,有种一拳猛然挥空的感觉,不仅没打到人,还把自己的‘腰’给闪了,心中别提有多郁闷。

就在这时,被安排服侍邬魁的侍女推开房门,忽然发出‘啊’的一声尖叫,当即将四周略显困乏的捕快惊醒过来。

众捕快急忙纵身间围拢过去,便发现安静待在屋中的邬魁,此时竟七窍流血的倒在床上。

一名捕快上前一摸鼻息,发现邬魁早已死去多时。

一炷香过去,陈霄随着鲁仵作耐心的查探过尸体后,由鲁仵作言道:“薛大人,是混毒。”

说话间,鲁仵作夹起邬魁身上的一枚护身符,给薛捕头看了一眼。

薛捕头面沉似水的点点头,忍不住怒哼一声,接着便拂袖离去。

原来,这所谓的十日之约,不过是行凶之人早就设计好的圈套,目的则是让邬魁能够安分的待在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内,好让混毒的效果发挥的更好一些。

根据事后的调查,这混毒中的迷迭香是抹在人皮上的,当时邬魁在房中昏昏沉沉的吸入不少,这里便已埋下隐患。

至于那道护身符,则是早在半月前,邬魁陪夫人前往夜光寺上香时,行凶之人扮作算命先生,连哄带吓的交到邬魁手中的。

邬魁当时将信将疑,认为自己怎么可能会有什么血光之灾,但十日之约出现后,这枚护身符却被邬魁当成是救命稻草,一直佩戴在身上,却不想实际上是催命的阎王。

这护身符上被涂抹了无色无味的花菇草汁,一旦在密闭的环境下贴身佩戴,草汁便极容易蒸发。

被吸入迷迭香的邬魁吸入后,便成了一种夺人性命的慢性混毒,十日则是一个必死的期限。

这样一想,洛川县衙的捕快倒无意间成了行凶之人的帮凶,这让薛捕头一时间颜面大失,而邬魁死后,唯一的线索也就只剩下夜光寺这一处。

于是乎,薛捕头亲自带队,率领大批捕快赶往陆阳镇外十五里的夜光寺。

这次行动,由于陈霄一再要求,薛捕头也只好带上他。

抵达夜光寺后,薛捕头洒下大批人手,对寺内的每一寸土地都进行了耐心的搜查,寺内的和尚也全部都没放过,挨个进行了询问,但最终的结果却是一无所获,这让众捕快的情绪一时间低迷不已。

盘查期间,陈霄大部分时间则跟在薛捕头的身边,装模作样的与薛捕头一起盘问夜光寺的方丈,实际上却在暗中观察着每一名捕快的言行举止。

越是观察,陈霄的眉头皱得也是越紧,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就在这时,一名捕快来报,说行凶之人又一次留下血字。

这让薛捕头当即下令放弃几近结束的搜查,快马赶回陆阳镇,进入看管邬魁的房间后,墙壁上果然有着一行血字。

“十日之后,赵师爷必死!”

这不由引得薛捕头脸色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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