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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客气。”
于归把书包背好就继续往地铁站走,然而这时那人又在他背后追问一句:“同学等等,请问你是中国人吗?”
“嗯。”
于归用中文回答道。
“我也是!”
那人也换成了中文很高兴地说:“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颜殊,颜色的颜,特殊的殊。”
“于归,之子于归的于归。”
“咦,那不是……”
颜殊的话说了一半突然停住了,于归看他一眼,没有问下文。
“我该走了,回见。”
“哎--”
于归一路走下楼梯,即使听见身后颜殊的声音也没有回头。
正好这时一号线刚刚进站,于归把自己的书包往前拉了拉,等车门刚一打开他就一个大步迈了进去。
萍水相逢而已,没必要搞得那么熟络。
※
算上换乘,于归在路上一共花了一个半小时左右,等他到家时已是十一点多了。
房间里灯黑着,奶奶已经睡了,于归轻手轻脚地走进自己的房间把门合上,将书包随手搁到墙边,往床上一躺,这才觉得紧张了一天的身体可以得到片刻放松。
每天三个小时的来回路程,于归已经坚持了三年。
倒也并非是他想这样,只是曼哈顿的房价太高,无论住宿舍或自己租房每个月都至少需要七百美元以上,这对于他的经济条件来说要负担就有些困难。
即便每年都拿奖学金,但是扣掉学费之后,剩下的部分要养活奶奶和他两个人就不剩多少富裕了。
更何况奶奶近几年的身体不太好,于归也不放心让她一个人住在法拉盛。
这边虽说是中国人聚集地,外出沟通和生活都很便利,但整体的环境和治安水平还是偏低的,监管较松,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国内来的黑户窝在这里耗着。
出于对这几个方面的考虑,于归便决定让自己辛苦一些,反正男人多锻炼锻炼没坏处。
其实麦启贤已经提过好几次让于归搬过去跟自己一起住,但于归都没有答应。
就算是朋友,在一些原则性的问题上他也有他的坚持,于归不喜欢单方面亏欠别人人情。
话又说了回来,于归现在躺在床上想起明天要做翻译的事,就又翻身起来用手机查从法拉盛到大西洋城的路线。
虽然那里他已经去过不止一次,但因为纽约地铁在周末的时候经常会因维护而停运,所以他在每次去之前都得重新确认一遍线路的可行性,以确保自己不会迟到。
这年头一百美元一个小时的零工可不多,他不想因为一时偷懒而搞砸了。
临睡前,于归合上双眼,脑海里不知怎的竟浮现出今天遇见了三次的那个年轻男人的脸。
即便每次都只是匆匆打个照面来不及仔细观察,但于归发现自己竟还把他的样子记得挺清楚的。
大概是因为他长得有点帅,所以印象才比较深。
于归这么想想不由在心里笑了笑。
不过也罢,多想无益,以后大概都不会再见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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