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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家兄带回府里的那首《洛阳夜闻笛》作的极好,今日特央了兄长,带奴家来拜见殿下,是为特来请殿下明日同赴洛神湖诗会,不知殿下肯赏光否?”
长孙无香朝着李胤微微颔首,以示尊敬。
“呵呵,我与无病兄和耿兄三人情同手足,此间也无外人,小姐无需如此拘谨,至于参加诗会,本王早有此意,不然,也不敢献丑作诗,特意请无病兄拿给无香小姐评判了。”
天下文章一大抄,反正这个时代不会有……至少如今是没有李白杜甫和唐诗三百首,那么多的诗词歌赋在脑子里存着,正愁没什么用武之地,随便想几首写出来,便足够引起当今文坛震动了。
李胤前世可称的上博学,毕竟当初高考时,好歹也是那一年的全国高考状元,无论文科理科,妥妥的全国第一,后来参加工作,因为特警的工作性质,有时需要打入犯罪分子内部,执行卧底任务,跟各种性格,有着各种爱好、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特警除了有大胆、机智和随机应变的素质,也需要头脑里有丰富的知识储备,当然更需要强硬的军事和身体素质。
而李胤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不然,又怎么能被评为特警之王?
“殿下过谦了,就凭那首洛阳夜闻笛,殿下便已然能够傲然于当今洛阳城诗坛前列了。”
“无香小姐谬赞,本王可是愧不敢当,正想着明日诗会上,仔细聆听,好好向诸位才子才女,虚心请教多多学着些。”
。
前列?还算不得魁首?也是,毕竟自己这个北宁郡王,之前在文坛可是一直籍籍无名,前列就前列吧,不是前列腺就好。
听到这里,耿烈可不干了,“唉唉唉!
我说殿下,你这可不行,好歹也是耿某先来的,还带着陛下吩咐的差使,你……你可不能那啥……见异思迁……不对……。”
“那叫见利忘义!”
长孙无病斜了他一眼,一字一顿的更正。
“对!
对对对!
就是忘义,你可不能见色忘义。
你明日跟五香小姐跑了,回头耿某如何去向皇上交差?”
耿烈活像个要被抛弃的小媳妇儿,一脸的幽怨。
“什么乱七八糟?”
长孙无病瞪了他一眼。
“是无香小姐,不是五香!
你这个莽夫!”
李胤也瞪了他一眼。
“难怪殿下你到如今连个王妃都讨不到,白瞎了这副好样貌了。
就小公爷这位妹子,那生的还不是像花儿一般好看……。”
“那叫花容月貌!”
李胤和长孙无病齐声道,而且连语调都一致,同时又齐齐对着他翻了个白眼儿。
“啊对!
花容月貌,花容月貌,耿某不会说话,反正就这个意思!
长孙小姐明明花容月貌,仙女儿下凡似的,那可不是香的很?你你你……居然说是无香?君王殿下,你莫不是受了风寒,鼻子不通气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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