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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莎莎看着眼前满脸油腻横肉的肥硕男人,看着他谈笑风生般随意的表情,眼神从迷茫渐渐变成了极度的震惊。
炸药……
刘莎莎此时觉得自己就像是被一盆加满冰块的冷水从头淋到脚,让她又疼又冷。
“春哥…你是开玩笑的吧,啊是开玩笑的吧,华夏对这些管控的这么严,你们怎么可能会有那种东西!
春哥,春哥,这都是你拿来骗我的是不是,啊!”
刘莎莎突然有些神经质的摇晃着春哥的大腿,一双秋水剪眸已经染上了一层雾霾,让人无法分辨她现在的情绪。
春哥拽着刘莎莎的头发把她甩到床上,自己也解着裤腰带跳上床,跨坐在刘莎莎的身上。
“哼,刘大小姐,以你们家的地位,有些事情,怕比我们这些粗人懂得多的多,所以你也不用露出这副表情,反正现在都这世道了,我也就不怕再告诉你一些。
你觉着,我们这种人在华夏是靠什么可以逍遥法外的?
靠钱……
可钱哪来的?
别人给的……
谁给的?
哈哈哈哈哈,肯定是有钱人给的啊。”
春哥像是很享受的看着刘莎莎被他的话所惊吓的表情,这让他很享受,他觉得这女人就像只猫,没事就爱蹬鼻子上脸。
可要是被吓的怕了,就又会一脸惊愕的软成一团认人揉捏,啧啧啧,谁能想得到,这么一个高贵又不可一世的大小姐,骨子里却是个天生的浪荡货。
刘莎莎的家庭背景在Y市的确可以称得上市呼风唤雨了,她自出生起,就赢了很多人的一生,而她也更加明白,自己花的每一分钱,或许有干净的,但也肯定有带着鲜血的。
而且她从小接受的教育,让她渐渐懂得,钱就是钱,根本没有干净或肮脏,因为在你花钱的时候,没人会关心你的钱是怎么来的,他们只在乎能从自己身上捞到多少钱。
而刘家之所以能立足于Y市的富豪金字塔顶端,手段当然也不会那么单纯,要想做到财运亨通,在商场上一往无前,就得铁石心肠,就要视人命如草芥。
而他们这样的顶级豪门,又怎么可能把自己的污点展露在大众面前呢?
所以,这其中自然就少不了需要用到一些可以替他们在背地里扫清障碍的走狗们。
刘莎莎虽然明白盛世背后的黑暗,但她生来就是被光芒围绕的宠儿,她从未把春哥他们这种人当做人,也跟本不会想到自己会跟这种人有什么交集,她的一生,应该是绚烂夺目,光彩照人得万千宠爱的!
可现在……
她除了眼睁睁的看着身上的男人粗鲁的撕扯自己的衣服,然后没有任何预兆的将他那恶心至极的东西粗暴的扎进自己的身体之中外,她什么都做不到。
去死去死去死!
!
!
这个男人为什么不马上去死,这栋楼的人为什么不通通都去死!
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重生,才能没有任何污点的继续做回她光芒万丈的刘家大小姐!
窗外橘色的阳光透进来刚好落在头顶的水晶吊灯上,折射着橘色光芒的水晶吊灯剧烈的晃动让她感到晕眩,直到她头晕的忍不住发出高亢的尖声时,吊灯才会减轻它晃动的幅度,让她可以平复心脏位置的剧痛。
然而停歇的时间很短暂,没过一会,吊灯又开始比上次更加剧烈且毫无规律的晃动起来,可这次无论她如何祈求着尖叫着,它都没再停下,而当她用尽力气尖叫到喉咙撕痛沙哑之后,整个人就像是被浸泡在有些发粘的水中,只剩下了低低哽咽的力气……
“砰砰砰砰!”
“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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