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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除了一个嫡亲小舅子,还有两个叔伯小舅子。
那两兄弟是婆婆的堂弟。
公公山区方言称之为野舅子,我们也称呼为野舅舅。
由于其中一个舅舅性格毛躁,又称野毛舅舅。
这个野毛舅舅也很惨,他和他亲哥相依为命过了一辈子,因为家穷,他们两兄弟终身都没成家,都是孤老一生。
而且野毛舅舅比他哥还惨,因为他哥先去世几年,临死是他一手照顾病人和料理后事。
等到他去世前就没有家人照顾他这个病人了。
他的侄儿男女跟他平时也无过多交道,也只是礼节性来看过他一两次,多数时间他处于自生自灭阶段。
野毛舅舅比我公公小几岁,却比我公公先去世两年。
我公公生前经常叹息野毛舅舅悲惨的一生,据他听人说,野毛舅舅临死前是几乎浸泡在自己屎尿里面,臭气冲鼻那种状态。
真的是惨得不能再惨。
公公生前回忆说两个野舅舅家位置比较偏僻,家里又穷,本来就不好说对象。
其中大的野舅舅个性老实,身材瘦小,类似农村说的老好人,当然就更不好找对象。
小的这个野毛舅舅虽然个子也不高,但身材结实,是个做农活的料子。
脑筋反应也快,本来在农村还是受欢迎的。
但不幸的是他的头顶年轻时生过癞疮,家穷也没及时治疗,后来久治不愈,头顶有些部位发亮,缺失头发,还要往下掉头皮屑壳壳,人称“癞里壳“,或“癞壳儿“,看起有点恶心,无形中增加了说对象的难度。
这个野毛舅舅常年戴个帽子就是为了遮丑。
他最爱戴的是当地农村街上卖的那种绿军帽,但身上又是便装,脚上常年穿绿色军用胶鞋,便于在山区泥泞又有粘性的土路上行走,看起颇为滑稽。
从公公生前跟我聊天中得知,野毛舅舅年轻时并不是没有机会结婚,他曾经有一次无限接近于结婚,可惜他没有抓住机会,错过了一次,就一生都错过了。
原来在三年饥荒时期,就是1959年到1961年,全国人民都在饿肚子,那时候的老百姓以活下去为目标。
野毛舅舅当时才20多岁,年轻人的活力让他的形象处于一生中最光辉时期。
当时已经有个农村女子经人介绍愿意和他结婚,可能也是看中他有力气,在农村能干活,是个壮劳力。
农村人结婚历来是兴送彩礼的,女娃也知道那个时代大家都穷,她没有提其他要求,就提出要野毛舅舅送一担红薯给她家做彩礼,她就同意嫁过来。
一担红薯在平时的农村根本不值钱,但在三年困难时期却是比金子还珍贵的东西,是可以确保一家人多拖一段时间撑下去不被饿死的口粮。
我后来猜测这个女娃答应嫁过来的动机也相当于卖身救父,牺牲自己婚姻幸福,换取拯救家人少挨饿。
野毛舅舅听媒人转答这个条件后,当即不同意,他说:“我要是送给她红薯了,那我吃什么?“实际上,以野毛舅舅当时的勤劳持家,他家里是拿得出一挑红薯的,他也不会因为送出这挑红薯就饿死,顶多饿浮肿程度加重。
当年饿死的一般都是老弱病残,年轻人抵抗力相对强些。
但是野毛舅舅困难时期对家里粮食的珍惜超过他想成家的心理,连亲戚给他做工作也不答应。
我估计他当时年轻还不怎么着急。
于是他保住了家里一挑红薯,也失去了一个准新媳妇。
而且自此以后,每况愈下,再没有第二个女人跟他能到谈婚论嫁的程度,他才知道后悔也已经迟了。
野毛舅舅一辈子为人外向健谈,毛病也不周正,唯一优点是干活舍得卖力气,他的哥哥力气不如他,两兄弟的田土主要靠他出大力气耕种。
之前公公常年不在家,婆婆一个人做农活,子女又小帮不上忙,农活堆起做不动的时候,公公婆婆有时也会请亲戚来家里帮忙突击一下农活,其中包括会请到野毛舅舅来帮忙干活。
那时农村人普遍淳朴,互相帮助是不收报酬的。
加上又是亲戚关系,亲戚们每次来帮忙都是无偿的,婆婆做好丰盛点的饭菜招待就行。
尤其野毛舅舅只需要酒喝满意就行了。
后来我先生弟兄几个逐渐长大可以帮着干农活了,再后来公公提前退休回家和婆婆两人一起种田,才基本没有再请亲戚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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